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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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
发布日期 2023-11-23
实施日期 2023-11-23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便捷化,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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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该通知是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编号为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与背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
2. 试点时间试点工作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将持续至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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