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环规〔2017〕2号),我厅组织对申请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2020年第一批)进行了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将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认定项目和变更名称的辐射检测机构予以公布。 附件: 1. 通过认定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2020年第一批) 2. 变更名称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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