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认真履行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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