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生态环境局,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已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13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