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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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7/T1809.1-2011
发布日期 2011-01-25
实施日期 2011-03-01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T 1809《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 2 部分:燃料存储、制备与输送;
——第 3 部分:锅炉;
——第 4 部分:汽轮机;
——第 5 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第 6 部分:化学水处理与化学监督;
——第 7 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第 8 部分:除尘除灰与脱硫。
本部分为DB37/T 1809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单机容量300MW以下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单机容量300MW以下,利用煤泥、煤矸石(热值在12550kJ/kg以下)等低热值燃料生产电力或热电联产的,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同类燃煤、燃气、燃油、余热余压利用等的发电、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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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37_T1809.1-2011).pdf 【1.5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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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1部分:通则(DB37_T1809.1•2011)》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单机容量300MW以下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该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使用低热值燃料如煤泥、煤矸石等生产电力或热电联产的企业。以下是对文档内容的分析:
1. 标准结构该标准分为多个部分,包括通则、燃料存储、制备与输送、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化学水处理与化学监督、热工控制及自动化、除尘除灰与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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