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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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经信绿色[2021]88号
发布日期 2021-05-07
实施日期 2021-05-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快推进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促进我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附件:1.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
2.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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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1.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pdf 【0.91 M】 下载  |  查看
2.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pdf 【1.3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概览
核心目标
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园区类型以制造业为主(工业增加值占比≥50%)、具有法定边界和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
基本要求
近三年无重大污染/安全事件;
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重点企业100%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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