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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试行)》政策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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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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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沈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规定》政策概览
制定目的
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在执法中的应用,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关键内容
1. 监控设施范围
• 包括在线监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音视频监控设备等。
2. 排污单位责任
• 按技术规范校准维护设施,保存原始记录。
• 安装超5年的设施需每月比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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