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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