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有些疑问。 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日期的规定是什么?很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间。那么如何确定具体的执行开始日期?是从公布之日起? 2. 管理办法中说,未经公开发布的,不得作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依据。这个的依据是什么?现实中会不会出没有有限时间的发布后撤回,那么算不算是发布了呢?是不是说必须永久发布更好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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