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公共卫生高等研究院、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医科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谈立峰、姚 昉、朱建全、汪国海、陆敏霞、付 强、陆 强、朱志明、姚士心、祁羽倩。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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