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1,00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发〔2020〕23号
发布日期 2020-05-27
实施日期 2020-05-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解决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手续不全、排放标准不一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排污口的分类处置、审批和管理,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山东省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通知概览
核心目标: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手续不全、标准不一)。
一、现有排污口处置
1. 手续齐全执行环评与排污口审批中更严的排放标准。
2. 仅环评无排污口手续
可补办区域直接补办(免论证);
不可补办区域拆除/改排或调整水功能区后补办。
3. 仅有排污许可证按新建项目重新审批。
二、新设排污口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发[2020]12号 (匹配度 0.838)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函[2020]47号 (匹配度 0.738)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发[2018]124号 (匹配度 0.730)
猜你喜欢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