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个人: 为规范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行为,推动提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溯源和责任追究,严惩弄虚作假,保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质量,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情况,起草了《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8月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cqghhp@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左轻扬;联系电话:87676569。 附件:1.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3.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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