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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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实施日期 2021-01-1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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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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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
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压实地方党政主体责任,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党政同责、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机制。
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组织体系
省级设立总林长(党政主要领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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