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浪潮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中科同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阳军、王文逾、吉凤鸣、刘耀宏、刘泱、张国华、张尚礼、高巍、王盾、刘品杰、刘赞、吕洪、龚大立、袁铎、赵存会、王延辉、王学斌、吴喆峰、朱晓宁、杜石磊、杨少封、林薇、彭祖炜、伍云山、李志国、郭晓军、王俊、李鹏飞、杨向东、张志芳、余小占、韩丽娟、路旭、张晶亮、李炳增、李峰、张汉超、顾朝阳。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数据的分类、质量特性以及质量管理的框架、流程和工具。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数据质量的管理、检测、分析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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