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分会、河北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孙彦敏、白进杰、魏志刚、杜静、于海、李志勇、周奇、韩建山、崔朝晖、程飞、谭金生、王婷、柳领君、冯建斌、杜鹏芳、于树梅、耿媛媛。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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