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暂时冻结企业碳排放配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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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8-22
实施日期 2025-08-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有序衔接,科学编制《广东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保配额管理数据真实准确、过渡平稳有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将组织对广东试点碳市场相关企业近年配额分配及盈余情况进行评估。为此,将在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暂时冻结所有控排企业(含已退出广东碳市场的原控排企业)。
冻结期间,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配额清缴等工作正常开展。对相关企业冻结配额的处理及解冻,将结合我省2025年度配额分配方案一并公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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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暂时冻结企业碳排放配额的通知.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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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为做好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并科学编制2025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决定暂时冻结省内所有控排企业(含已退市的原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冻结期间,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配额清缴工作正常开展,具体解冻安排将随2025年度配额分配方案一并公布。
关键点:
1. 目的确保广东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评估企业配额分配及盈余情况。
2. 措施冻结企业碳排放配额,但相关报告、核查及清缴工作不受影响。
3. 后续配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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