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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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12-25
实施日期 2024-12-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25年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名录(2025年版)》施行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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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文件,旨在指导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如何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25年版)》)施行后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以下是对通知内容的分析:
1. 加强学习培训
目的提升环境监管综合能力,确保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等管理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名录(2025年版)》。
措施将《名录(2025年版)》的解读宣贯纳入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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