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标准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慧明、闫木林、杨磊、范景怡、周孟彤、刘春萍、王琪、王威、张殿波。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产品标准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评价类别和内容、评价程序、异议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自主制定的产品标准的评价,其他类企业标准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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