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市特种污染物管理中心、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兵兵、潘成荣、康宇、刘晓锋、叶伟、刘曼复、刘华、赵旭辉、徐开宇、许峰、胡振中、徐淑敏、程龙、费奕。
本文件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污染物排放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流程、外观检验、排气烟度检验以及数据记录、保存和报送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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