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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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环发〔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11-22
实施日期 2021-12-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重塑责任链、监管链,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pdf 【1.0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浙江省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概览
核心目标
构建数字化改革引领的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到2025年实现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覆盖全面、结构优化的利用处置新格局。
重点任务
1. 审批服务优化
强化规划统领,制定负面清单
严格项目环评和经营许可审批
实现全程在线审批(浙江危险废物在线系统)
2. 数字智治监管
建立"浙固码"追溯体系(一码集成、一链贯通、一键追溯)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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