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6号)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专电〔2019〕20号)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丁同玉,联系电话:025-83335683。 附件:1. 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 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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