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126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黔环综合[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06-27
实施日期 2024-06-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贵州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环监局: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组织修订了《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经第20次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新修订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是一份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下是对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分析:
目的和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定义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等五厅局关于统筹加强“油、路、车”污染治理的通知 黔环气[2021]7号 (匹配度 0.682)
  •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 (匹配度 0.678)
  • 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 (匹配度 0.670)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