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SO2, NO2, O3 and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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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193-2013
发布日期
2013-07-30
实施日期
2013-08-01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部分内容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5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了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技术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7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活动。
原文附件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pdf
【0.3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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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技术规范文件。该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以下是对文档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包括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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