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017 年8 月出台了《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 号),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为了规范第三方服务单位环保管家的技术服务水平,促进环保管家产业科学、健康、有序、高质量的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 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绿之缘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益华通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山东北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汇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山东润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城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正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 本规范起草人:孙洪涛、武力升、曹华英、武道吉、宋圣才、王琦、胡伟、张文华、陈红、李敏、舒永、姚斌、孙昌平、李丽君、郭敏、王鹏、肖岛、杜华安、宋伟、田松林、蒋本帅、贺波、蒋鹏、王凯
本规范规定了为政府部门、园区及企业单位提供综合性环境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委托要求、绩效评价及服务酬金计取方法等。 本规范适用于环保管家服务单位向各级政府部门、园区及企业单位提供综合性环境服务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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