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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