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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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药监办[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01-19
实施日期 2021-01-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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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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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西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概览
文件号:晋药监办〔2021〕5号
发布日期:2021年1月19日
核心目标
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相关单位(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风险信息来源
1. 监督检查或稽查办案的共性缺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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