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占荣、罗研、李晶晶、刘武超、何畅、康光清、李昭彤
本规程规定了黑龙江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目标、评价原则、技术流程和成果提交。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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