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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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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概览
文件概况
•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21〕3号)
• 施行日期:2021年2月1日
• 目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核心内容
1. 定义与原则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指与生态保护红线不重叠的生态保护区域,按"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总体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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