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等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优化引领作用,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改革,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冯永超;联系电话:8856781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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