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有关要求,在行政执法领域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改善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发展动力,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在生态环境领域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玉林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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