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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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工信化工〔2024〕39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实施日期 2024-03-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
《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已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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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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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是一份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的通知文件。该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化肥和氯碱行业的布局,规范产能置换管理,并推动这些高耗能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分析:
1. 总则
目的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以优化化肥、氯碱行业布局,规范产能置换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化肥、氯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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