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清远市标准化协会、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清远市标准化协会、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远铜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覃忠锦、欧家丽、罗庆联、张伟、陈智灵、黄仕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可拆解并回收的含铜废物分类:拆解后可回收废铜的分类;拆解规范;废旧物资拆解处置区的规划、建设、运行及污染控制要求;铜及铜合金废料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铜废料的省内外贸易,以及再生资源拆解行业的规划、建设、运行及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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