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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13号 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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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 颁布机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日
• 适用范围:临汾市行政区域内沁河流域(包括古县、安泽县、浮山县、翼城县的沁河干流及支流汇水区域)。
核心原则
1. 保护优先:坚持生态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2. 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3. 责任共担:实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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