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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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发[2017]5号
发布日期 2017-01-05
实施日期 2017-01-0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鲁环发〔2012〕85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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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目的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响应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及超出地方处置能力的事件。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分类管理,科学处置。
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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