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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