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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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海管字[2016]416号
发布日期 2016-08-31
实施日期 2016-08-31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组织制定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原《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规范(HY/T148-2013)》的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国家海洋局
2016年8月3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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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概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内水、领海范围内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
核心原则
1. 规划衔接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项规划相协调。
2. 陆海统筹结合海陆资源与环境条件,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3. 生态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控制自然岸线占用。
4. 集约节约优化用海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要求
规划期限不超过5年,需明确分期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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