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 390号)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在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厅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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