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所称机械加工行业是指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明的 C33 金属制品业,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C36 汽车制造业,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C41 其他制造业,C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O8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如包含机械加工工艺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本指南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机械加工行业产生、收集、除油、贮存、转移、利用金属屑相关单位的环境管理,可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监管参考依据。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