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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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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征管公告概览
公告号:2020年第14号
生效日期:2020年9月1日
核心内容:
1. 混合销售计税规则
• 外购与原矿/选矿产品混合销售时,允许直接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 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的,按公式扣减(外购金额×原矿与选矿税率比率),或由税务机关核定。
2. 申报要求
• 纳税人需填报统一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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