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吉政函〔2020〕101号)要求,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现就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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