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

浏览次数:214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实施日期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规范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和技术评审,确保鉴别和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文件,制定《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的开展及其相关成果的技术论证评审、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抽查复核与异议评估等。
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要求、原则、程序和技术方法。
本指引不适用于污染地块内历史存留固体废物(包括渣土混合物)、放射性污染土壤、感染性污染土壤和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污染土壤的危险特性鉴别。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1.2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是一份针对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技术性文件。以下是对该指引的主要内容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规范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确保鉴别和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包括技术论证评审、报告抽查复核与异议评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一系列相关的国家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 粤环函[2023]371号 (匹配度 0.707)
  • 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粤环[2022]8号 (匹配度 0.620)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粤环发[2017]2号 (匹配度 0.618)
猜你喜欢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