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0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闽环保固体[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12-16
实施日期 2024-12-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近期,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名录),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有关要求,加强新版名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旧版名录)的有效衔接,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工作的通知.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工作的通知》是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文件,主要目的是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以确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名录)的顺利实施。以下是对通知内容的分析: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学习法律法规要求涉危险废物的单位学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梳理危险废物对照新版名录,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废物代码、危险特性和管理要求。
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按规定落实排污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匹配度 0.683)
  • 关于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21]22号 (匹配度 0.636)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24]304号 (匹配度 0.634)
猜你喜欢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