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氯碱企业及相关涉氯单位: 2020年10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下发后,各氯碱企业纷纷对照自查,并对其中的“未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条款的具体实施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安全专家组根据部分氯碱企业反映的情况,经过研究讨论,提出实施整改的指导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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