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常熟市城市管理局、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吴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源头减量管理、分类类别、源头投放管理、收集运输管理、监督考评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企业、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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