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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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实施日期 2024-07-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贵州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4〕5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贵州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原文附件

附件概览

AI版

《贵州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概览
一、制定背景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要求,为规范磷石膏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七部门联合制定本技术规范。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于新建项目磷石膏的全流程管理
2. 覆盖工业园区、矿区及政府批准的回填区域
3. 现有堆存磷石膏可参照执行
三、核心内容
1. 无害化处理工艺
水洗/中和/浮选/焙烧等物理化学方法
要求节能降耗、减少二次污染
2. 综合利用标准
水泥缓凝剂/建筑材料/筑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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