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和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茶产业发展规划,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划定茶叶生产功能区,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茶产业发展中的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品牌建设等重大问题。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