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晨、吴阿娜、程佩瑄、朱梦杰、陈斐、邓飞、李斌斌、甘晓明、徐晨风、李青青、余巍、代文豪。
本文件规定了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检查维护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异常情况处置要求、运行记录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常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常规水站”)、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浮标站”)、近海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海标站”)和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下水站”)的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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