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用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作为关键“量具”广泛应用于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期间核查、分析方法的评价、监测人员操作技术水平考核、监测过程中质量控制等工作,是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比的重要前提。 挥发性有机物中的一部分非甲烷烃类( PAMS组分)是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臭氧污染防治的重点关注组分。实验室主要以多组分混合标准气体为标准物质对环境空气中的57种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PAMS组分)含量进行定量分析。 本技术要求主要用于指导实验室开展57种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PAMS组分)标准气体实物的比对,对所测得量值与标准物质证书中认定值的偏差或量值间的等效度进行判定,掌握不同品牌标准物质的质量状况。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后期将根据环境监测标准物质1标准样品比对抽测工作进展适时修订。如有相关标准或计量规程1规范发布,则以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要求为准。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高裕雯、杨婧、师耀龙、吕怡兵、毕哲、王德发、马浩淼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解释。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57种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PAMS 组分)标准气体的量值比对方法,以及开展标准物质比对抽测应遵循的技术原则和方法,适用于采用气相色谱法对57种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PAMS组分)标准气体开展比对抽测的组织和实施。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市售校准或质控用工作气体比对抽测的组织和实施可参照本技术要求执行。 57种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清单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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