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的通知》(吉建标(20181号) 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经验的基础_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供配电设施配置; 5用电规模; 6供配电方式; 7供配电系统设计;8设备选型及材料。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邮编,13005 1, Email: jljsbz@126. com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公司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薛金龙 衣建全 吴刚 陈志忠 易荣庆 杨建荣 张航 王吉文 葛玉林 徐晓丰 雷司宇 刘延东 赵巍 高振华 仉喜超 李文峰 畅菲菲 李国华 赵寰宇 孙怡 李晓峰杨博文 高鹏飞 姜伟 王喜越 杨煦 苏新 时浩博 赵朋洋 杨凌 陈超兰 海涛 徐艳彬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 陶乐然 石永桂 林海 席晶 段德瑞 郭志亮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的方针政策,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10kV 及以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 1.0.3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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