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咸宁县人民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 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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